我最近跟一位會計師朋友閒聊,在2010年未結束前,若然要少付一點稅,有什麼準備功夫需要做呢?他火速地給了我幾個提議,並可以跟大家分享:
聯邦稅務局條例 1.263(a)-4(f)
聯邦稅務局條例 1.263(a)-4(f) 允許現金依據納稅人 (cash-basis taxpayers) 事先預付12個月的合格費用,而聯邦稅務局是不能夠挑戰、調整或者變動這相關條例。而需要留意的重點有:這12個月的合格費用只限於2011年的開支;而所謂合格的費用是包括企業車、辦公室和機械的租賃付款,或商業事務和醫療事故保險等。
例一:甲方是現金依據納稅人,他每月償付辦公室租金$1,500; 他在十二月份預繳$18,000,在本年的稅務上,他便可以扣除$18,000的支出。例二: 乙方在十二月最後一天寄出預繳來年的租金$20,000,但他的房東卻在2011年一月五日才接到這筆款項,那麼乙方便在本年的稅務上,扣除了$20,000,而房東卻在2011年的稅務上才報告這份收入。怎麼證明您在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郵寄了預繳?相信掛號信收據顯示的日期是最好的證明罷!
暫停入息來源
想要今年繳納較少的稅?那麼,在十二月三十一日前,暫停送賬單到顧客或客戶手中,便可減少今年的收入了。我認識一位醫生朋友,他往常每週發賬單給他的病人和保險公司;但在十二月期間,他不發票據,並積累十二月所有賬單直至明年一月第一個星期才發出。而他每年都會用同樣的方法去推遲繳納稅。
投資在商業配件
總統奧巴馬在九月二十七日簽署了小企業工作行動 (Small Business Jobs Act) 為法律,法案大致內容是復原了在2010年50% 折舊獎金 (depreciation bonus) 、在2010年及2011年小企業在Section 179的支出水平提升到 $500,000,并且逐步淘汰限數額到二百萬。此舉是鼓勵小企業購買新的設備而減輕付稅。合格的項目包括裝置設備、計算機、電腦、書桌和椅子等等。
支付孩子作事務工作報酬
早幾個月前,有朋友也建議我支付十八歲以下的孩子作童工。好處是父母支付的薪金,父母可以作扣稅用途;再者,如果您操作的生意事務是獨資或有限公司(LLC)唯一成員,那您支付給年齡十八歲之下的W-2薪金,是豁免工資稅 (payroll taxes) 的。
那孩子要繳納稅嗎?若然薪金在$5,700內,孩子能使用2011年件標準扣除途逕減稅。
若今年$5,700不足夠父母扣稅目標的話,父母還可以貢獻$5,000到孩子IRA減稅戶口。那$5,000也是免徵稅的。舉例: 我的孩子十歲,她當然是沒有其他勞動收入,我在年期間支付她 $10,700的合理市場薪金,她實際上也完成所有小差事。 由於我的稅級在40%,我扣除$10,700後口袋裡便多剩 $4,280,女兒$10,700的收入是支付「零」稅項。
我略略一算,若然做妥以上朋友及會計師的提議,我今年度便可省回一筆可觀之數了。
***以上提議只可作參考。每個人的情況不同﹐您必須與註冊會計師從詳計議﹐ 便萬無一失。***